(一)協助集團郵政工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。
(二)協調工會各部室工作關系,綜合掌握全面情況。
(三)制定集團郵政工會機關工作規則和辦公制度。
(四)負責集團郵政工會全體委員會議、常務委員會議、主席辦公會議、機關干部會議、專業會議等有關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。
(五)負責起草集團郵政工會年度工作報告和有關文件。
(六)負責集團郵政工會文件制發、公文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。
(七)負責工會理論研討和政策研究工作。
(八)組織指導工會信息工作,編發《郵政工會信息》。
(九)負責工會網站、工會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。
(十)負責職工來信來訪工作。
(十一)負責集團郵政工會財務工作,指導省級郵政工會財務工作。
(十二)負責郵政工會組織建設工作,組織郵政工會干部培訓,開展職工之家建設,籌備和組織郵政工會會員代表大會。
(十三)辦理省級郵政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召開和選舉結果的審批手續。
(十四)負責全國郵政工會綜合統計工作。
(十五)負責外事管理,組織對外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。
(十六)負責集團郵政工會印信的保管、使用,制發?。▍^、市)郵政工會印章。
(十七)負責工會機關行政事務工作。
(十八)承辦工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